劃重點!電力發展“十三五”規劃今日發布!還不快來看?
發布日期:2016-11-07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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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會現場
11月7日,國家發展改革委、國家能源局正式發布《電力發展“十三五”規劃》,這是我國“十三五”電力發展的行動綱領,是編制相關專項規劃的指導文件,是布局重大電力項目的重要依據。國家能源局新聞發言人、法改司司長梁昌新主持會議,國家能源局總工程師韓水和電力司司長黃學農參加,并向大家介紹和解讀電力規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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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為國家能源局總工程師韓水、國家能源局新聞發言人、法改司司長梁昌新、電力司司長黃學農
“十二五”時期非化石能源比重高到12% 超額完成目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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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家能源局總工程師韓水介紹相關情況
11月7日,國家能源局在京召開新聞發布會,發布《電力發展:“十三五”規劃》,并回答記者提問。韓水指出,十二五”期間,全國發電裝機達到15.3億千瓦,220千伏及以上輸電線路合計60.9萬公里,變電容量33.7億千伏安。非化石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費中的比重從2010年的9.4%提高到2015年的12%,超額完成了預定目標。
未來五年電力發展的基本原則是:“統籌兼顧、協調發展,清潔低碳、綠色發展,優化布局、安全發展,智能高效、創新發展,深化改革、開放發展,保障民生、共享發展”。
8個方面繪制電力發展“十三五”藍圖
韓水指出,《規劃》從供應能力、電源結構、電網發展、綜合調節能力、節能減排、民生用電保障、科技裝備發展、電力體制改革8個方面繪制了電力發展的“十三五”藍圖,“十三五”電力工業投資規模達到7.17萬億元。
供應能力方面:
預期2020年全社會用電量6.8-7.2萬億千瓦時,年均增長3.6-4.8%,全國發電裝機容量20億千瓦,接近中等發達國家水平。城鄉電氣化水平明顯提高,電能占終端能源消費比重達到27%。
電源結構方面:
到2020年,非化石能源發電裝機達到7.7億千瓦左右,比2015年增加2.5億千瓦左右,占比約39%,提高4個百分點,發電量占比提高到31%;氣電裝機增加5000萬千瓦,達到1.1億千瓦以上,占比超過5%;2020年我國核電裝機將達到5800萬千瓦。煤電裝機力爭控制在11億千瓦以內,占比降至約55%。電源結構得到進一步優化。
“十三五”期間,風電新增投產0.79億千瓦以上,太陽能發電新增投產0.68億千瓦以上。2020年全國風電裝機達到2.1億千瓦以上,其中海上風電500萬千瓦左右;太陽能發電裝機達到1.1億千萬以上,其中分布式光伏6000萬千瓦以上、光熱發電500萬千瓦。
抽水蓄能電站裝機新增約1700萬千瓦,達到4000千瓦左右,單循環調峰氣電新增規模500萬千瓦,熱電聯產機組和常規煤電靈活性改造規模分別達到1.33千瓦和8600萬千瓦左右。落實全額保障性收購制度,將棄風、棄光率控制在合理水平。
電網發展方面:
籌劃外送通道,增強資源配置能力。合理布局能源富集地區外送,建設特高壓輸電和常規輸電技術的“西電東送”輸電通道,新增規模1.3億千瓦,達到2.7億千瓦左右;優化電網結構,提高系統安全水平。
升級改造配電網,推進智能電網建設。加大城鄉電網建設改造力度,基本建成城鄉統籌、安全可靠、經濟高效、技術先進、環境友好、與小康社會相適應的現代配電網,適應電力系統智能化要求,全面增強電源與用戶雙向互動,支持高效智能電力系統建設。
綜合調節能力方面:
加強系統調峰能力建設,提升系統靈活性,從負荷側、電源側、電網側多措并舉,充分挖掘現有系統調峰能力,加大調峰電源規劃建設力度,優化電力調度運行,大力提高電力需求側響應能力。
節能減排方面:
“十三五”期間,全國實施煤電超低排放改造約4.2億千瓦,實施節能改造約3.4億千瓦,力爭淘汰落后煤電機組約2000萬千瓦。到2020年,全國現役煤電平均供電煤耗降至310克標煤每千瓦時;具備條件的30萬千瓦級以上機組全部實現超低。電網綜合線損率控制在6.5%以內。
民生用電保障方面:
“十三五”期間將立足大氣污染防治,以電能替代散燒煤、燃油為抓手,不斷提高電能占終端能源消費比重,加快充電設施建設,推進集中供熱,逐步替代燃煤小鍋爐,積極發展分布式發電,鼓勵能源就近高效利用。實現北方大中型以上城市熱電聯產集中供熱率達到60%以上。2020年,電能替代新增用電量約4500億千瓦時。力爭實現北方大中型以上城市熱電聯產集中供熱率達到60%以上,逐步淘汰管網覆蓋范圍內的燃煤供熱小鍋爐。
科技裝備發展方面:
應用推廣一批相對成熟、有市場需求的新技術,盡快實現產業化。
電力體制改革方面:
組建相對獨立和規范運行的電力交易機構,建立公平有序的電力市場規則。
一是核定輸配電價。2017年底前,完成分電壓等級核定電網企業準許總收入和輸配電價,逐步減少電價交叉補貼。
二是建立健全電力市場體系。建立標準統一的電力市場交易技術支持系統,積極培育合格市場主體,完善交易機制,豐富交易品種。2016年啟動東北地區輔助服務市場試點,成熟后全面推廣。2018年底前,啟動現貨交易試點;2020年全面啟動現貨交易市場,研究風險對沖機制。
三是組建相對獨立和規范運行的電力交易機構。
四是有序放開發用電計劃。2020年前逐步取消優先發電權以外的非調節性發電計劃。
五是全面推進配售電側改革。2018年底前完成售電側市場競爭主體培育工作。